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

韓四分一女星曾遭非禮 官方報告揭娛圈辛酸

韓四分一女星曾遭非禮 官方報告揭娛圈辛酸


(明報)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05:10

【明報專訊】議員促政府遏歪風

韓國 女演員張子妍今年3月自殺身亡,以死控訴經理人公司老闆強迫她陪客上床,醜聞震驚韓國以至東亞演藝界,韓國輿論和政界皆表關注。昨天的國會會議上,一名反對派議員更披露了一份調查報告,指韓國竟有多達兩成半女藝人曾遭非禮,逾四成表示曾被迫陪圈內高層飲酒,另有不少人受暴力對待等,敦促政府急謀對策,保障女星人權。

國會文化體育觀光傳播通訊委員會的卞在一,昨援引文化部提供的《大眾文化藝術人士的活動環境與隘路事項調查結果》報告,指出韓國藝人權利普遍受侵犯,其中尤以女演員最受欺凌。在韓語漢字中,「隘路」就是指難捱難忍的事。

四成人被迫陪酒 12.5%被要求上床

該調查於今年6月進行,訪問了60名韓國演藝界和80名樂壇人士。調查結果顯示,有多達43.8%的受訪女藝人表示,曾被迫陪酒、25%曾經歷「非自願的身體接觸」,另有37.5%表示曾受「粗暴言語及行為」對待。有12.5%的受訪女星更透露,曾被迫或被要求提供性好處(sexual favours,法律上意指性交特權),換取金錢又或事業更上層樓的機會。

此外,一些歌手也遭到剝削,有近一半受訪歌手在登台演出或為公司作曲作詞後,收不到酬金;近四成人甚至連作品的版權也被迫放棄。另有32%演員及歌手表示,曾為了演出機會遭人勒索金錢。

資方獨大 藝人被剝削普遍

在韓國演藝界,由於資方享有絕對優勢,可隨意取消藝人的演出合約、更改角色以至灌錄和出碟安排等,故藝人即使遭受性騷擾或剝削,一般都只能啞忍。一些經理人甚至會強迫女星與他們上床,並加以偷拍,事後成為要脅她們不能跳槽等的籌碼。韓國女星張子妍今年春天自殺身亡,她留下的遺書,便揭露曾被經理人公司虐打、強迫陪酒,甚至「服侍」監製和大老闆等(見另稿)。針對此股歪風,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6月起決定蒐集女星遭強暴、非禮和強迫獻身等侵犯人權個案,積極接觸當事人,並接納以電郵、電話報料,希望能舉行大規模調查和解決問題。

在野民主黨 議員卞在一說﹕「藝人年齡日趨年輕,青少年佔了演藝界的主流,對於年輕美貌女藝人的人權尤需特別關心。」他認為,為了協助藝人擺脫困境,政府有必要迅速制訂措施,並提供相關教育資訊和專家諮商,讓藝人能自力求存。他呼籲說﹕「政府有必要介入,這並非呼籲演藝界人士自律就可以制止的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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