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日 星期五

富婆投資2.6億蝕剩163萬

富婆投資2.6億蝕剩163萬


(星島)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05:30

(綜合報道)

(星島日報 報道)不諳英文及只有小三教育程度的七旬富婆,經過大半生辛苦工作累積逾億元財富,兩年前卻被瑞士 銀行職員游說購入瑞銀的「累計股票期權」(accumulator),令她虧損逾二億元。老婦認為銀行違反職責,沒考慮她的投資方針而誘使購入高風險投資產品,入稟高院要求瑞銀賠償。

  記者:黃司慧 連嘉欣

  一名老旬婦人因銀行誤導購入累計股票期權,承受巨大虧損,日前入稟高院要求銀行賠償。七十六歲的女原訴人陳偉儀(譯音)及答辯人瑞 士銀行(UBS AG)均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,不便回應。

  雖聲稱虧損嚴重,陳婦仍不損貴氣,昨日傍晚由外傭及一名男友人陪同回家。她右手無名指戴上一隻鑽戒,隔着鐵閘婉拒透露過去投資之道及兩億元何來的提問。被問及會否向證監投訴,她說:「會㗎啦,律師會幫我做。」 小三程度 不懂英文

  入稟狀中透露,陳婦一九三二年於內地出生,接受至小三程度教育,不懂得閱讀和聆聽英文。她是恒生銀行四十年的老顧客,○三年透過銀行經理黃美倫(譯音)開設優越理財戶口。當時黃姓女經理已知陳婦不諳英語、不善投資,故只會作低風險投資。

  黃於○七年中離開恒生銀行,跳槽到瑞士銀行工作,並游說她於瑞銀開設新戶口,同年六月,陳婦在瑞銀的要求下,簽署了多份以英文撰寫的文件,當中包括確認陳婦為「專業投資者」,然而瑞銀沒有向陳婦以中文解釋文件的內容或給予她翻譯本。

  同年七月,陳婦將二億六千萬的現金和股份轉至瑞銀戶口內,瑞銀並給予她一億二千萬貸款額。同年九月,黃游說原訴人購入Accumulator,並指該投資產品十分切合陳婦的需要,卻沒有提醒陳婦須承擔的風險,也沒有建議她在購入產品前尋求獨立財務意見,致陳婦誤以為該產品屬低風險,並於○七年九月至去年二月間進行廿五次Accumulator的交易。

  去年九月中金融海嘯期間,瑞銀發信陳婦,指其投資產品出現虧損逾二億元,僅餘約百多萬,要求她出售股票補倉。案件編號︰高院民事一六六○——二○○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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